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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th day of the intercalary 6th month, Keicho 20 (7 August 1615)
日本全國(江戶幕府的統治下)
勢力
Edo shogunate
The daimy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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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國一城令是慶長二十年閏六月十三日(西曆1615年8月7日)江戶幕府制定的法令。大名只能保留作為居城或政廳使用的城堡一座,其餘城堡必須全部廢棄。頒令者是二代將軍德川秀忠,由土井利勝、安藤重信、酒井忠世等人聯署,並據傳由大御所德川家康主持立案。關於頒令日期,不同的史料和辭典記載有所不同,有些記為6月,日期因依據的資料而有偏差。本文採用一般流傳的慶長二十年閏六月十三日。
法令頒布的直接背景是大阪夏季戰役(西曆1615年5月)中豐臣氏的滅亡。對幕府而言,剩下的課題是壓制大名的軍事力量,特別是統制西國的外樣大名。該法令的目的不僅包括防止對幕府的反亂,也包括禁止大名之間的戰爭。
從戰國時期到安土桃山時期,各地陸續興建了大小城堡,據說整個日本全境內有近3000座城郭。這些城堡大多是領主的軍事據點,減少城堡的數量是有效地集中武力據點的手段。
該法令的原則是讓每位大名只保留一座居城,其餘城堡予以廢棄。「一國」具有令制國和大名領國兩種含義。如果一個令制國由多位大名分管,則每位大名各保留一座城;如果一個大名領地跨越多個國,則每個國各保留一座城。
例如在伊予國,大洲城、松山城、宇和島城等分別作為不同大名的居城而得以保留,藤堂家則保留了伊勢的安濃津城和伊賀的上野城。
不過,該法令的實施並非一致。在大藩中,一門或家臣往往也實質上擁有城堡,特別是在奧羽和北陸地區的大名中常見。前田氏在加賀保有金澤城和小松城兩座,池田(鳥取)氏在因幡、伯耆保有三座,紀伊德川家保有五座,細川氏保有熊本城和麥島城(後改為八代城)兩座。
法令一經頒布,諸大名便摧毀了除居城外的城堡。據傳數日內約四百座城被毀。毛利氏保留萩城,破卻了岩國城等,鍋島氏破卻了佐賀城外的所有城堡,黑田氏破卻了福岡城外的六端城等所有城堡,山內氏破卻了高知城外的所有城堡。井伊氏破卻了彥根城外近江的諸城,尾張德川氏只保留了名古屋城,破卻了包括清洲城在內的諸城,堀尾氏破卻了松江城外出雲、隱岐地區的城堡。松浦氏早在法令頒布前就已經破卻了平戶城、勝本城等。
生駒氏報告說已經破卻了高松城外的城堡,但後來發現丸龜城實際上並未被破卻。這說明法令的實施因各藩的具體情況而存在一定的差異和變通。
對城郭的影響是決定性的。據說安土桃山時代有近3000座城郭,減少到約170座,包括陣屋也僅約300座。如今現存天守和石垣的城堡,大多數都源自於當時「被保留的城」。
家臣團和領民開始聚集到被保留的城的城下町生活。隨著武士集中在城下町,代表武士身分的大小刀在日常的城下町風景中逐漸成為身分的象徵。值得注意的是,一國一城令本身並不是直接規制刀劍的法令,刀劍所受的影響是間接的,主要是由於武力據點減少和武士生活中心轉向城下町而產生的。
據傳《武家諸法度》(同年7月頒布)規定城堡的修繕需要上報,禁止新築城堡,與一國一城令一起制度化了對城郭的統制。由此,大名自由構築城堡和增加軍事據點變得困難。德川家加強全國統治的效果特別體現在外樣大名眾多的西國地區。
但是,法令的實施並不一致,各藩根據分家統制、領地交換和地區情況等做出相應調整。城堡數量大幅減少,但幕府的統制也存在無法涉及的空間。
一國一城令被評為從制度層面決定了戰國時代終結的法令。在城堡從軍事據點向政廳轉變的過程中,被保留下來的城堡成為了後來城下町發展的核心。
如今,現存天守或被列為國寶、重要文化遺產的城堡,以及僅留存石垣的城跡,都可以看作是該法令所創造的景觀遺產。刀劍和城郭都代表了武家文化,了解該法令有助於理解武士生活的舞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