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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圖片為示意圖。「殿中差」又稱「殿中脇差」,是江戶時代的武士在前往江戶城(將軍御座所)登城、參殿時獲准佩帶的特殊脇差。
江戶幕府的武家禮法中,依場所、身分、場合的不同,對佩刀的種類、長度、拵的形式有嚴密的規定。在江戶城的「殿中」,即將軍進行謁見的座敷、廊下、廣間等內部,武士禁止佩帶通常的打刀(長刀),只允許佩帶稱為殿中差的特定規格脇差。
殿中差具有以下特徵。
殿中差的刃長多以1尺5寸(約45cm)前後為準。但並非有嚴格統一的規格,依時代、幕府的方針、個人身分而有所差異。重要的是「不屬於打刀(2尺以上)」。
殿中差的拵,與實用性的打刀不同,要求具有禮裝規格的莊重外裝。
殿中差的刀身不一定需要特殊的形狀,但多選用品質值得鑑賞的刀身。有記錄顯示曾使用備前、山城、相州傳的著名刀工之作。
江戶城的殿中原則上禁止抜刀。以「此乃殿中」一語聞名的「忠臣藏」(元祿赤穗事件,1701年)中,淺野內匠頭的刃傷事件,正是被視為違反「殿中禁止抜刀」這一武家禮法的重大事件。
殿中差是「作為形式而佩帶的刀」,主要發揮顯示武士身分的象徵功能。雖具備護身用的實用性,但積極使用便成為違反禮法之舉。
殿中差的格式依武士的身分而有所不同。
對武家男性而言,初次前往江戶城登城時(多為元服後)佩帶殿中差,是被認可為一人前武士的節點。亦有從父親或先代繼承的慣習,有時具有傳家之寶般的意義。
元祿14年(1701年)3月14日,在江戶城松之廊下,赤穗藩主淺野內匠頭長矩斬傷高家(儀禮擔當役人)吉良義央的事件(刃傷松之廊下),作為日本史上最著名的「殿中刀劍暴行」而廣為人知。
淺野所使用的是殿中差(脇差)。打刀在殿中需寄存後登城,因此依照殿中僅可佩帶脇差的規定行事。然而拔出脇差傷人,被視為對幕府武家禮法的重大違反,導致當日切腹的處置。
此事件顯示出「殿中差=形式性、禮儀性的佩刀」這一概念,在江戶武家社會中是何等絕對的規範。
作為大名家、旗本家的遺品,現今各地博物館仍收藏著傳為殿中差的脇差。
另外,留有「殿中差」銘或記錄的明確遺品為數不多,多為從拵的形式、傳來經緯推測而得。
1876年(明治9年)廢刀令頒布,武士的佩刀本身遭到禁止,殿中差文化也隨之消滅。明治宮廷的儀禮改為西洋式儀禮服、佩劍,相當於江戶殿中差的「宮中刀禮」也轉變為新的形式。
然而,在明治天皇的即位式、皇室重要儀禮中,被稱為「御刀(mikatana)」的傳統太刀奉持持續進行,日本刀在宮中儀禮中的定位以改變形式的方式延續至今。
殿中差是日本刀文化中位於「禮法與刀的交叉點」的特殊存在。不以實用武器,而以體現武士身分、禮節、格式的象徵而發揮功能的殿中差,從刀的世界照亮了江戶時代武家社會的秩序與美意識。透過忠臣藏的淺野內匠頭事件,圍繞殿中差的禮法被現代人廣泛知曉,其文化影響至今仍延續不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