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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圖片為示意圖。擁有日本刀,總有一天會面臨「想脫手」「想處分」的時刻。繼承了親族遺物卻無力管理、想整理收藏、年事已高難以保存——理由各異,但刀劍類在法律上絕對不允許當作一般家庭垃圾丟棄。若未依照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(以下簡稱「銃刀法」)所規定的適當處分手續,廢棄行為本身即可能構成違法。本文解說安全且合法處分不再需要之刀劍的具體步驟與注意事項。
首先應確認的,是欲處分的刀劍是否附有「銃砲刀劍類登錄證」(登錄證)。登錄證是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所發行的官方文件,是合法持有刀劍所必要的證明書。
有登錄證與沒有登錄證,手續上有很大的不同。
此外,若是剛繼承遺物的刀劍而找不到登錄證,應先向登錄該刀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詢問登錄是否仍存在。若確認登錄仍存在,則向該教育委員會申報並申請補發登錄證(銃刀法第15條第2項)。若無法確認登錄狀況的刀劍,則不在補發申請範圍內,應儘速向轄區警察署提出發現申報,取得「發現申報證明」(同法第23條),之後向居住地所在都道府縣的教育委員會申請登錄並接受登錄審查(東京都教育委員會「登錄證補發手續」、「發現銃砲刀劍類時」)。銃刀法上並不存在「2週間以內」的申報期限,但發現後儘速行動是重要的。
若持有無登錄證的刀劍,或無論登錄證有無都想向警察通報刀劍存在,請向最近的警察署申報(發今拾得刀劍類時的申報地點為最近的警察署=銃刀法第23條)。
承辦人員確認刀劍,記錄登錄證有無及刀劍種類。無登錄證且無法確認登錄的刀劍,在警察署領取「發現申報證明」,附上該證明接受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的登錄審查。經登錄審查委員鑑定符合登錄基準則交付登錄證,不符合則交付「登錄不可通知書」(東京都教育委員會「發現銃砲刀劍類時」)。此申報不僅是為了避免刑事責任,也是此後得以進行適當處分的第一步。
不再需要的刀劍之處分方式主要有4種。
關於無法登錄的刀劍,東京都教育委員會說明,向居住地所轄警察署申報並連同「登錄不可通知書」一併交出,可免費辦理廢棄處理(東京都教育委員會「發現銃砲刀劍類時」)。在警察署廢棄已登錄刀劍的費用,在上述熊本縣的說明中未有記載,請向警察署確認。
| 處分方式 | 費用概估 |
|---|---|
| 移交警察署 | 無法登錄的刀免費(東京都教育委員會的說明)。已登錄的刀請向警察署確認 |
| 出售給刀劍商 | 狀態良好的話有可能收購,甚至可獲得收入 |
| 參加拍賣出品 | 將產生拍賣手續費等費用(費率因公司而異) |
對於在網路上宣傳「免費回收不要刀劍」的業者,請謹慎應對。強烈建議向多家業者請求估價後再進行比較評估。
處分不再需要的刀劍,「遵守法律手續」是大前提。銃刀法所規定的登錄證制度,是使刀劍所在地得以追蹤並防止非法流通的重要制度。無論是廢棄還是出售,依照適當手續辦理是所有人的責任。
感到迷惑時,建議先向最近的警察署或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的負責窗口諮詢。刀劍從其使用方式開始,到脫手方式也都伴隨著文化與禮節——請珍視這份精神,推進處分事宜。若考慮出售刀劍,也可透過TOUKENZA的諮詢表單與我們聯繫。